赣州医保异地就医政策支持跨省和省内直接结算,关键亮点包括:备案简化(省内免备案)、待遇双向享受(长期居住人员)、五类慢性病门诊跨省结算,以及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比例”的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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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结算流程
跨省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备案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自2023年4月起免备案,享受参保地同等待遇。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报销。 -
住院与门诊待遇
- 住院:起付线按医院等级划分(如跨省长期居住人员一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800元),报销比例最高达95%。临时外出就医起付线统一800元,报销比例降低20%。
- 门诊:五类慢性病(如恶性肿瘤、糖尿病并发症)支持跨省直接结算,无起付线且报销比例同住院。职工普通门诊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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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规则与特殊情形
跨省结算采用“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药品和诊疗项目按就医地标准,报销比例按赣州政策。住院期间院外购药需医院开具证明,费用纳入本次住院结算。
赣州医保异地就医政策通过简化流程、扩大覆盖病种,显著提升了参保人跨区域就医便利性,建议提前了解备案要求及待遇差异以最大化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