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医保慢性病报销规定如下:
一、报销范围与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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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目录
包含6类门诊特殊慢性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老年痴呆症(阿尔茨海默病)、泌尿系统结石病、重度骨质疏松症、甲状腺功能亢进、强直性脊柱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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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目录
覆盖国家药监局《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及江西省《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内的药品,特殊情况下可纳入医保部门规定的慢性病特殊用药。
二、报销比例与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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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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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基金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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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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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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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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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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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病种叠加 :城乡居民医保允许同时患多种II类病种,年度累加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5万元;职工医保无明确叠加限额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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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关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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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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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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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治疗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封顶10万元,长期用药类封顶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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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计算规则
- 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医保的慢性病鉴定标准统一,与住院合并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40万元、居民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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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按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就医的住院政策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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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审核 :需由医保医师开具且经药师审查的处方,超量或非医保目录药品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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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管理 :病种认定后终身有效,转移接续时无需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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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政策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可享受额外待遇。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2024年最新文件,2025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议通过赣州医疗保障局官方渠道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