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的最低累计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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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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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25年 。
二、本地缴费年限要求
- 在东莞市统筹地区(即东莞)的实际缴费年限需累计不少于 10年 ,退休后无需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即可享受待遇。
三、待遇内容
退休后可享受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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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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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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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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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门诊服务。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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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年限的补缴
若退休时未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可办理 一次性缴费 至规定年限,或选择 按月缴费 至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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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若原单位不愿继续缴费,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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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莞累计缴费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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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其他地市在东莞的缴费年限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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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依据
政策依据为《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十六条及《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以上信息综合自东莞社保官网及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