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单位需提供的核心资料包括:职工社保卡、出生证明、住院发票及出院小结、单位证明,部分地区还需生育证或独生子女证。 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但以下为通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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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身份与关系证明
职工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以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部分城市要求提供准生证或独生子女证,需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医疗费用凭证
生育住院发票原件或加盖医院章的复印件、出院小结(含诊断结果和手术记录)、产前检查费用明细(如挂号费、门诊收据等)。若涉及计划生育手术,需补充术后证明。 -
单位申报文件
加盖公章的生育津贴申领表、单位证明(注明职工产假起止日期及工资发放情况)。部分城市需同步提交企业社保登记表或参保人员增减表。
提示:材料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建议提前整理并分类,避免遗漏。具体流程可咨询单位HR或当地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