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内
根据徐州市及江苏省其他地区的政策规定,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限制如下:
一、申领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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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迟申领时间
生育津贴需在生育或流产结束后 12个月内 申请,超过该期限将无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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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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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连云港市要求在 出院后5个月内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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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常州市允许生育后次月开始申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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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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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要求
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造假将无法领取津贴且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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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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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徐州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上传电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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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 :携带纸质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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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生育待遇的衔接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合并计算,申领时无需单独提交工资证明,但需确保单位已按规定垫付相关费用。
建议办理前通过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12333热线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