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属于医保局,已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一调整旨在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管理、医疗服务管理以及经办服务,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待遇不变。
具体说明:
合并实施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统一管理,相关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从而优化了管理流程,提升了保障效率。覆盖范围:
生育保险保障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参保女职工可按规定报销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并在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实际管理:
生育保险的日常管理由医保局负责,包括基金的征缴、支付和医疗服务的管理。医保局也负责提供相关经办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生育险现归属于医保局管理,并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一调整既简化了管理流程,又确保了职工生育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