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换工作后仍可享受生育津贴,但需满足原单位社保连续缴纳满12个月的条件,且新单位需继续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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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连续性要求
生育津贴领取资格与社保缴纳连续性直接相关。若在原单位已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即使哺乳期换工作,只要新单位及时接续社保,仍符合申领条件。 -
新旧单位衔接关键点
- 离职前需确认原单位已完成生育津贴申报。
- 新单位入职后需无缝缴纳社保,断缴可能导致资格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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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换工作导致社保中断,可协商原单位补缴或通过灵活就业身份续保。
- 不同地区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哺乳期换工作需提前规划社保衔接,确保权益不受影响。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保留缴费凭证,避免因疏忽错失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