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工医保门诊报销上限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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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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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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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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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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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按70%、75%、60%比例报销,退休人员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至80%、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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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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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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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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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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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退休人员按80%、75%、6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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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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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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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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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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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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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零售药店 :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与医疗机构级别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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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 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为6000元,超过部分需通过大额医疗补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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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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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进一步降低起付标准(如三级医院400元、二级400元),并提高报销比例(如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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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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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烟台职工医保政策调整内容,具体以烟台市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