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山东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采用 累计计算 的方式,具体规定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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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医保费用的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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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如退休前参加工作、退休后缴费年限等按政策规定计入的年限。
二、退休待遇的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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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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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累计缴费满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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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累计缴费满 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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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需满足:男性≥10年,女性≥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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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过渡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统筹地区将逐步过渡到位,允许参保人员通过 一次性补缴 或 继续缴费至最低年限 两种方式享受退休待遇。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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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年限较短者可通过补缴至最低年限后退休,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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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 :若缴费中断,需连续缴费满1年才能恢复待遇。
四、政策统一性
该政策自2018年4月1日起在山东省全面实施,确保了省内医保政策的统一性和公平性。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如实际缴费年限的具体要求),但整体框架一致。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解读,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