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医保确实支持二次报销,具体政策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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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报销项目
包括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门诊指定慢性病、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省、广州市规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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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报销
职工医保门特项目基本费用,在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超过最高支付限额后,由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按95%标准支付。
二、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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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并且属于在职职工(不含退休返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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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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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上年度广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时启动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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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 :个人累计自付费用超过1.8万元时,可享受60%的二次报销;超过23.6万元的部分,额外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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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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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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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报销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约60%-80%(具体比例因项目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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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报销 :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按7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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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全年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45万元。
四、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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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本、第一次报销凭证、出院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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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新农合补偿结算单、费用清单等。
五、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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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福利型二次医保 :部分单位(如工会)可能提供额外80%-70%的报销,需符合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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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具体比例和限额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最新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职工医保政策及近年调整情况,实际操作前建议通过官方渠道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