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23年最新社保政策,医保缴费基数规定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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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统一标准
2023年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 6098元 (即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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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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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3659元(按60%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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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18294元(按300%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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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上限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下限则按下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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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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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12%、失业保险2%、工伤保险0.5%、生育保险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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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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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医疗保险比例5.6%-10%(可自主选择是否建立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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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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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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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 :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财政补助420元,人均总筹资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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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 :个人缴费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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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个人缴费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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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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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具体执行时间由各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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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与当地经济水平和医疗消费挂钩,通常每年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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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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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计算 :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低于60%或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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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数据参考 :2022年缴费基数下限3528元、上限17640元,与2023年标准有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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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医保缴费基数可能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整,建议关注官方通知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