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保退休缴费年限政策明确:2016年后参保需累计缴满25年,此前参保按“老人老办法”执行,不足年限可一次性补缴。具体规则与操作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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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标准
- 2016年1月1日后参保:最低缴费年限统一为25年。
- 2015年12月31日前参保:分阶段执行不同年限(如2009年前参保最低15年,2009-2015年参保最低20年)。过渡期内仍按原政策执行,确保平稳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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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规则
退休时未达年限者需一次性补缴,基数按上年度全区平均工资80%计算:- 统账结合人员(含个人账户):月补缴比例为6%(如2024年月补缴约389元)。
- 单建统筹人员(无个人账户):月补缴比例为4.8%。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比例统一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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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企业职工可至市民服务中心或街道办核定补缴;行政事业单位需由单位专管员至医保窗口开具凭证。补缴完成后,次月即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
特殊群体保障
低保对象、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补缴费用由政府补贴,体现政策包容性。
总结:内蒙古医保退休政策兼顾公平与可持续性,参保人需根据自身参保时间核对年限,提前规划补缴方案,确保退休后医疗保障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