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必须使用 原始发票 作为核心报销凭证,具体原因如下:
一、法律依据与政策要求
根据《医疗保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参保人就医时需取得 支付凭证或发票 以确认医疗费用的真实性。医保机构依赖发票核实费用是否由参保人实际支付,因此发票是报销的必备材料。
二、报销流程中的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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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真实性证明
发票是医疗费用的直接证明,包含详细项目、金额及医院信息,医保机构通过发票核对费用明细与实际支出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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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的凭证基础
若存在二次报销,原始发票是首次报销后申请二次报销的必要依据,可要求医院开具分割单作为补充。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医院原因未提供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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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存根替代 :可携带医院加盖公章的发票存根到社保局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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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凭证无效 :收据、处方单等非正规凭证无法通过医保审核。
四、丢失发票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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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无法报销 :发票丢失将导致医疗费用无法核销,可能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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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报销风险 :若未提供未报销证明,可能被其他医保渠道重复报销。
总结
医保报销对发票原件的要求是法律和实际操作的必然规定,建议患者妥善保管发票,并在出院时主动索要完整报销材料。若遇到医院漏开发票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过正规渠道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