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在上海可以直接使用,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后,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可在上海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支付政策”,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待遇暂不支持直接刷卡。
- 备案是前提条件:需通过线上平台(如“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长期居住上海备案,有效期12个月内无需重复办理。未备案则需先垫付费用再回江苏报销。
- 结算范围与规则: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可直接刷卡,医保支付范围按上海标准,报销比例、起付线等按江苏政策。自费部分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江苏职工医保补充保险。
- 门诊特殊待遇限制: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性病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特殊病费用暂需先自费,后凭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 操作流程简化:备案后,在上海联网医院(如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登记即可刷卡,无需转诊手续。
提示:建议提前确认上海就医机构是否接入异地联网系统,并留意费用报销时限(当年费用需在12月底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