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调整,大病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如下: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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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个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40万元 ,较原限额提高了1000元。
- 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特定群体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年度支付金额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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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机制
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原封顶线的20%。
二、职工医保(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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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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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职职工2723元,退休职工2996元,居民医保21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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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连续参保满12个月的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75,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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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62,5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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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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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的部分,分段按比例报销(如2万-5万元50%、5万-10万元60%、10万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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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由医保基金动态调整,部分地区(如佛山、漳州)将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合并实施,个人无需额外缴费。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及以后实施地区,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