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根据2024年重庆医保政策,职工医保在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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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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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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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90%
- 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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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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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与在职职工一致
二、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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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88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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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44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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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200元/次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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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为4.7万元,超过部分可通过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报销(最高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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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取得《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的患者,年度起付线按最高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官网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