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统一金额限制
根据上海市医保政策,关于医保卡购药的限额规定如下:
一、医保基金支付限额
- 2024年医保年度调整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61万元提高到63万元,超出部分继续报销80%。
- 门诊自负段标准
2024年医保年度门诊自负段标准保持不变,仍按2023年执行。
二、个人账户使用限制(2023年5月起优化)
- 取消金额限制
参保人员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医保药品,不再受金额限制,可灵活购药。
- 其他限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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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限购 :过去每天仅限1次,现取消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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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限制 :西药每次限1-3种,中成药每次限1-3种,一次服务最多5种(含中成药不超过3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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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量限制 :常见病西药/中成药每次限1-5天用量,慢性病西药限2周内用量,慢性病中成药限1个月用量。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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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长处方 :配药周期延长至12周,且同店同卡余药量超过1个月的,不再限制相同药理作用药品的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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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 :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代购药需符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影响医保待遇。
以上政策自2023年5月起实施,2024年医保年度(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未调整门诊自负段标准。建议参保人员通过医保局官网或定点药店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