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户口人员在上海就医的医保报销,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符合急诊条件,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流程包括备案、垫付、回参保地提交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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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长期居住或工作在上海的外地参保人,需提前在户籍地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通常要求居住满半年),备案后可在上海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或后续报销。临时来沪人员仅急诊费用可报销,需保留完整病历和票据。 -
报销流程分两类
- 直接结算:若参保地与上海开通医保联网,备案后持社保卡可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 先垫付后报销:未联网地区需自行垫付费用,携带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材料,回参保地医保局申请报销,时限一般为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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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报销比例和药品目录以参保地政策为准,非上海标准;转院需当地医院开具转诊证明;急诊需提供加盖医院急诊章的证明材料。
总结:提前规划备案、保留完整票据、关注参保地政策细节,是顺利完成异地医保报销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