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甲类和乙类的报销比例及规则如下:
一、药品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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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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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100%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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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100元甲类药品,按80%报销比例计算,医保报销80元,自付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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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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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需个人先行自付10%-20%(具体比例因医院级别不同),剩余部分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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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100元乙类药品,先行自付10%,医保报销72元,自付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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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药品
- 报销比例 :完全自费,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二、医疗费用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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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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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在职职工1800元/年,退休人员13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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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首次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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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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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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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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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职工87%,退休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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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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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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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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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50万元/年(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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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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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门诊费用中,甲类自付20%-30%(具体比例因医院级别不同),乙类自付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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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 :门诊累计超过封顶线30404元后,5万以内部分报销60%,超过5万部分报销70%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北京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