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本丢失后仍可报销,但需补办相关证明材料并履行承诺手续。关键解决步骤包括:向原就医医院申请票据存根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提交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电子医保凭证临时替代实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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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票据是核心流程: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到原就诊医院财务部门申请原始发票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住院费用还需额外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材料,门诊费用则需补充处方或病历记录。部分地区(如北京)要求填写《丢失医疗费用票据核对证明》,明确标注原收据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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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医保凭证的应急使用:在补办期间,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完成挂号、结算等操作。广东等地还支持“粤医保”小程序线上办理业务,包括异地就医备案查询,实现“无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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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的垫付机制:若医院不支持电子凭证,需先垫付费用并保留所有票据原件,后续凭新卡或《领卡证明》到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手工报销。需特别注意报销时限,如北京规定次年4月为统一申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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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与审核要求:所有补办均需书面承诺不重复报销,医保部门会与医院核对台账。虚假申报将承担法律责任,部分地区还要求提供家庭共济账户授权证明。
妥善保管医保凭证仍是最优选择,但丢失后通过上述流程仍能保障权益。建议立即挂失并同步激活电子医保功能,双重保障医疗报销不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