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最新医保政策规定, 身份证不能直接用于医保结算 ,具体说明如下:
一、医保结算的身份凭证要求
- 医保结算需配合有效身份凭证
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医保结算身份核验新机制,参保人员需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完成身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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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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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社保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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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医保码密码
任何情况下均需输入密码校验,禁止仅凭身份证免密结算。
- 特殊场景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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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核验安全性 :手术、输血等特殊医疗操作前,需通过身份证信息二次确认患者身份,保障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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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读取设备 :部分医院可能使用刷脸终端设备完成核验,需配合人脸识别。
二、身份证与医保卡的功能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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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仅用于身份识别,不可直接关联医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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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 :是医保个人账户的专用卡,存储个人身份信息及医保账户明细,需配合密码使用才能完成医保结算。
三、忘记医保卡的处理方式
若忘记医保卡,需凭单位证明和身份证到医保中心办理挂失手续(工本费约30元),挂失后新卡一周生效。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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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就医 :建议同时携带医保卡并记住所需密码,优先使用医保卡+密码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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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未携带医保卡,部分医院可能允许使用身份证挂号,但无法直接结算医保费用,需后续补卡。
以上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包括河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