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时间可分为以下阶段:
一、全国统一推进阶段
-
政策启动时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3月发布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全国范围内启动合并试点,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实施。
-
实施范围与缴费调整
-
参保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个人无需再缴纳生育保险费。
-
用人单位缴费率调整为两险之和,具体费率由各地根据基金支出和生育待遇需求确定。
-
二、试点先行阶段
-
首批试点城市
2016年12月下旬,国务院确定12个城市开展试点,包括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湖南省岳阳市等。
-
试点实施时间
试点地区于2017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期约1年。
三、全面推广阶段
-
时间节点
2019年12月,广东省率先发布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当年年底前完成合并。
- 截至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份已推进实施。
四、其他地区跟进情况
-
湖南省 :2019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
-
岳阳市 :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具体实施细则于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并实施。
总结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的合并分阶段推进,全国统一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部分地区如广东、湖南、岳阳等地已提前实施,试点城市从2016年6月开始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