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职工医保新标准主要涉及个人账户计入比例调整及报销比例优化,具体变化如下:
一、个人账户计入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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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标准调整为本人当年参保缴费基数的 2% ,单位缴费的6%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 例如:某职工月缴费基数5000元,个人账户计入金额从调整前的150元/月调整为1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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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统筹基金按2022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地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 2.5% 划入个人账户,划入额度为每人每月120元(自治区本级)。
二、报销比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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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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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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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及工作满30年以上的在职职工 :个人承担比例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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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检查报销比例
- 退休人员 :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90%;乙类药品75%;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70%。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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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3年缴费基数上限为19317元/月,下限为3863元/月,均以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7268元)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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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扩大了门诊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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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基金
全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7万元,覆盖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
四、其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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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使用 :可用于购买药准字号药品和医疗器械,且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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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机制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或低于60%,将分别按上限或下限计算缴费基数。
以上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于同年7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