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儿童及学生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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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及少年儿童
所有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中小学阶段学生(含职业高中、技校)及少年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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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及特殊儿童
新生儿可免费参保;14周岁(含)以下患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等重大疾病的儿童,实行定点救治,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按比例分担医疗费用。
二、流动人口及特殊职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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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包括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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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职业人员
如宗教教职人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等。
三、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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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对象
特困人员(如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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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群体
困难归侨侨眷、重度残疾人、返贫致贫人口等可申请医疗救助。
四、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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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管人员
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羁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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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未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职工(如企业关闭破产职工)。
五、其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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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救助 :覆盖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罕见病患者等,支付慢特病、特药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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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服务 :针对行动不便、失能患者提供定期诊疗、康复服务。
以上群体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保方式,具体政策以太原市最新医保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