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50%,住院85%-90%
太原市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在职/退休)和医疗费用类型(门诊/住院)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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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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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2000元起付线,超过部分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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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1300元起付线,70岁以上13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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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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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按比例分担:在职职工50%、退休职工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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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甲类慢性病患者按85%报销,乙类慢性病患者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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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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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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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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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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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0元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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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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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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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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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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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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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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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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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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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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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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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40万元(含大病医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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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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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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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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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至外地三级医院:在职职工77%,退休人员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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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患者多次放化疗费用仅扣一次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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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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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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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75%报销,高精尖医疗技术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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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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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职工医保:门诊1800元以上50%报销,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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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三级医院50%报销,二级医院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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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太原市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