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保转移的流程如下:
- 确认转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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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在广东省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正常缴纳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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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跨省调动工作、跨市调动工作、退休、退职、出国(境)定居、其他特殊情况。
- 准备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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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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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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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医疗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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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医疗保险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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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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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调动工作证明、退休证等)。
- 申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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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转出地医疗保险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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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医疗保险机构审核通过后,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证明》。
- 办理转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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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给转入地医疗保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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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医疗保险机构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并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 确认转出结果 :
- 申请人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到转入地医疗保险机构查询医疗保险关系是否成功转入。
对于广东省内医保转移余额的转移,具体流程如下:
- 有接收单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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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填写完整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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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接收后,发出联系函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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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生成凭证(一式三联)和信息表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并清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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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办理转入录入信息,通知参保人员,将凭证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
- 无接收单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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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停保后,持填写完整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身份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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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生成凭证(一式三联),将凭证第三联交给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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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3个月内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并出示凭证第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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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同意接收后,发出联系函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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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生成信息表和第一联参保凭证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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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办理转入录入信息,通知参保人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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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按提示录入信息,这种方式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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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相关证件到原参保地和转入地的医保经办窗口申请,这种方式适合面对面沟通。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通常在15个工作日内就能够完成医保转移的各项手续,整个过程高效又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