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内不同市购买的医保无需办理转移手续,但需注意参保地变更和待遇衔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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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医保关系归集简化
自2021年4月起,广东省内跨市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或职工参保时,养老保险和医保关系无需主动转移。最终待遇由最后参保地统一归集信息并核定,个人账户余额可跨市使用,无需划转或提现。 -
参保与待遇衔接规则
- 职工医保:跨市就业需在劳动关系所在地参保,原参保地待遇延续至缴费次月结束。
- 居民医保:若未重新就业,需转入新居住地居民医保,并办理跨制度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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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注意事项
更换工作城市时,需确保社保连续缴纳,避免断缴影响报销。跨省就业则需办理转移手续,个人账户资金可随关系划转。
广东省内医保已实现联网统筹,转移流程大幅简化,但需根据就业状态及时调整参保地,确保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