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谈判药品可以报销,且报销比例高、覆盖范围广,部分药品经医保报销后患者自付费用可降低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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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政策明确
医保谈判药品(国谈药)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属于医保乙类药品,参保人使用时需先自付一定比例,剩余部分按当地医保政策报销。目前全国协议期内国谈药达346种,涵盖肿瘤、罕见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治疗领域。 -
异地购药也可报销
异地参保人员在北京等试点地区,通过“双通道”定点药店购买国谈药时,凭医疗机构处方可享受医保报销。费用先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或直接计入住院费用结算,方便患者跨省就医。 -
降价幅度显著
通过国家医保谈判,部分药品价格降幅超60%,叠加医保报销后,患者实际负担大幅降低。例如武汉某药品经谈判降价63%并报销,患者月均药费减少90%以上。
医保谈判药品的报销政策切实减轻了患者经济压力,建议有需求的患者及时查询当地医保目录及报销流程,充分利用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