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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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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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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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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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院:30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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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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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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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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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院:50%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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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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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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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起付线,无封顶线
- 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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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个人负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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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万元:5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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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万元:60%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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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70%补偿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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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职工医保目标将住院报销比例提升至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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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符合医保目录的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承担。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西省医疗保障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信息,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