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0年(男性)或15年(女性),退休后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这一政策的核心在于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后,无需继续缴费即可享受医疗保障。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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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差异
男性需累计缴纳20年,女性为15年,退休时若未达年限,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 -
年限计算规则
缴费年限包含实际缴费时间和视同缴费年限(如军龄、国企工龄等)。省内多地缴费可合并计算,但需注意跨省转移可能需重新核定。 -
退休后待遇
满足年限后,退休人员无需再缴费,医保卡按月划入个人账户资金,住院、门诊等报销比例与在职期间一致。 -
补缴与延缴
若退休时未满年限,可选择按退休时基数一次性补足差额,或延迟退休继续缴费至符合条件,补缴费用通常由个人承担。 -
城乡居民医保区别
居民医保不设终身待遇,需按年缴费,停缴即停保,与职工医保政策完全不同。
建议参保人提前规划缴费年限,尤其灵活就业人员需关注累计缴费进度,确保退休后医疗无忧。 政策细节可能随调整变化,办理时建议咨询当地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