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保转出外省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线上办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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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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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江苏医保云”APP或官网的“个人网厅”,选择“转出申请”模块,按指引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并上传所需材料(如身份证、原参保地《参保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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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新就业地医保机构已接入国家平台,申请可直接提交;若未接入,需先在线打印《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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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特殊情况处理
- 若转入地医保机构未接入国家平台,需先在原参保地申请打印《参保凭证》,再携带该凭证至转入地办理。
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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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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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部分地区需)及原参保地《参保(合)凭证》至原参保地社保经办窗口提交转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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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终止原医保参保手续,完成个人账户清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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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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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就业或居住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至转入地社保经办窗口提交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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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邮寄至转出地社保机构完成账户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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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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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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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需在终止参保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接续;居民医保需在转入地参保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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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单位时,需在终止原医保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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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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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部分地区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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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就业证明、居住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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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类型转换
- 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医保关系可自由转换,转移后次月享受转入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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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转入地已参保职工医保,原参保地中止参保后,可申请转移接续。
建议办理前通过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江苏医保云”APP确认最新流程,部分地区可能需提前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