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省内跨市就医报销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直接结算流程
-
备案办理
通过“广东医保”微信公众号的“异地就医备案”功能完成备案,首次使用需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备案时需确认参保地与就医地已实现联网。
-
就医结算
-
住院 :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垫付。
-
门诊/特殊病种 :通过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系统办理,无需重复认定。
-
-
补办备案
- 出院前补办备案的,医疗机构支持当次直接结算;出院后补办的需按参保地规定补记账,未补记账的可申请零星报销。
二、报销待遇标准
-
起付线、支付比例、限额 :按参保地政策执行,包括门诊、住院及生育保险待遇。
-
药品目录 :仅限参保地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费用可报销。
三、特殊情况处理
-
急诊抢救 :未提前备案的急诊患者,由接收医院直接结算,费用返回参保地零星报销。
-
长期居住人员 :备案后可在备案市和参保市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四、注意事项
-
医疗机构选择 :住院时无需重复选点,但需确认医疗机构是否为异地联网定点机构。
-
材料要求 :门诊就医需提供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住院需提供身份证、住院结算单等。
五、法律依据
所有政策依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通过以上流程,参保人员可实现省内跨市就医“零垫付、直接结算”,简化就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