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住院均可报销
广州医保的使用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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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要求
需在广州市内办理了医保定点的医院(含普通门急诊、特殊门诊、产检等)就医,非定点医院无法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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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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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按比例报销55%-75%(每月最高300元,不滚存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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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 :按“医疗服务项目人次平均费用定限额床日平均费用限额”等方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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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医保卡、小一寸彩照、病例本等。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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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定点限制
在广州市内所有使用医保的公立医院均可报销,无需重复选择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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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出院时直接由医院与医保部门结算,患者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三、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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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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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 :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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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权限 :普通门诊需提前定点,住院、门诊特定病种、生育等可事后报销(但报销比例可能减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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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调整
若异地就医未备案,普通门诊无法报销;备案后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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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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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入院需在3日内补办医保凭证,其他情况需及时提交医疗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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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费用需先垫付,后续通过医保审核后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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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门诊报销后剩余部分可进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自费药品或超出医保限额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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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一般要求在就医后30日内提交报销申请,逾期可能影响审核。
五、报销流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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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流程 :入院时出示医保卡登记结算,出院时自付部分由医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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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流程 :挂号时出示医保卡,费用按比例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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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流程 :提前备案→选择定点医院→按政策报销。
以上流程及比例以广州市最新医保政策为准,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