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农村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因就诊机构级别和医疗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补偿标准:
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60%-70%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70%
- 县级及以上医院二级医院:30%-55%
- 三级医院:20%-45%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
- 使用“两病”用药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先需自付10%,门诊慢特病报销时不设起付线,在相应病种年度报销限额内,按新规范围内费用的70%(乙类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后计算)进行报销
- 慢性疾病门诊:
- 无起付线,政策内报销比例70%,部分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至3000元不等
- 特殊疾病门诊:
- 起付线500元/年,政策内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5%
- 二级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75%
- 三级医疗机构:65%
- 除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以外,其他特殊疾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 起付线500元/年,政策内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
- 起付线100-150元,报销比例约为85%-95%
- 二级医疗机构:
- 起付线200-500元,报销比例约为75%-93%
- 三级医疗机构:
- 起付线600-1000元,报销比例约为70%-88%
- 市域外医疗机构:
- 起付线1200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政策内报销比例67%,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内报销比例57%,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内报销比例47%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一般居民:
- 起付标准为1.45万元,大病保险基金支付:
- 2万元以下部分支付比例为65%
- 2万元至5万元部分支付比例为70%
- 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比例为7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 起付标准为1.45万元,大病保险基金支付: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
- 起付线7250元,支付比例按段相应增加5个百分点,无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兴化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公告或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报销比例和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