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城乡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前)
-
门诊报销
- 无起付线,直接按60%-70%比例报销,最高限额700元。
-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 :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659元;
-
报销比例 :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0万元。
-
二、城镇居民医保(原制度,已并入城乡居民医保)
-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 :社区/乡镇医院75%,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
报销比例 :与医院等级一致(如一级7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8万元。
-
三、职工医保(在职人员)
-
门诊报销
-
1800元起报,比例50%;
-
退休人员(70岁以下)1300元起报,比例70%;
-
退休人员(70岁以上)1300元起报,比例80%;
-
门诊最高报销限额2万元。
-
-
住院报销
-
首次住院起付1300元,后续按比例递减(如三级医院650元起付,报销85%-9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
四、注意事项
-
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金额由各地自行制定,未统一标准;
-
报销流程 :需通过当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或指定医院医保结账窗口办理。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4年政策文件,具体以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