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异地医保报销适用于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的情况,具体报销流程和要求如下:
1. 报销条件
- 适用人群:参保人员在外地因急诊(包括急诊住院)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申请报销。
- 医院要求:就医医院需为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乡卫生院及以上级别医院。
2. 所需材料
- 身份证、医保卡或社保卡;
- 医疗费原始收据;
- 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或住院病历、出院小结;
-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 若为急诊住院,还需提供病史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 报销流程
- 垫付医疗费用:参保人员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 提交申请:在医疗费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上述材料至上海市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报销。
- 审核与支付: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报销款项支付至参保人银行账户。
4. 报销比例
- 急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3000元以下:报销88%;
- 3000-5000元:报销90%;
- 5000-10000元:报销92%;
- 10000元以上:报销95%。
- 特殊费用: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
5. 注意事项
- 报销范围仅限急诊和急诊住院费用,普通门诊或普通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 报销申请需在医疗费收据开具后6个月内完成;
- 医保定点医院名单可通过医保服务热线962218查询。
6. 温馨提示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或办理备案,可拨打上海市医保咨询电话021-962218咨询。
通过以上流程,您可以顺利完成异地医保报销,确保医疗费用得到及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