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保定点药店买药需遵循“先就诊开方、再凭医保凭证购药”的流程,关键步骤包括: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诊、获取流转处方、选择定点药店核验信息并结算。 目前全国已普遍实现电子处方流转,部分省市还支持线上医保购药配送服务,大幅提升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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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开处方
必须先在定点医疗机构由医保医师开具处方(纸质或电子),且处方需加盖医院公章或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慢性病患者可凭长期处方多次购药,但需注意处方有效期(通常3-15天)。 -
选择定点药店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地方医保小程序查询附近定点药店,优先选择标注“双通道”或“门诊统筹”的药店,这类药店可提供特殊药品和更高报销比例。老年人可请药店工作人员协助操作电子凭证。 -
核验与支付
购药时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药店将核对处方信息与药品规格。系统自动分解医保支付与个人自付部分,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需现金补差。线上购药需在支付环节勾选“医保支付”并完成人脸认证。 -
特殊情况处理
若遇药品缺货,药店可协助联系其他定点药房调货;电子处方失效需重新开具。部分省市允许家人代购,但需提供代购人身份证原件及患者医保凭证。
提示:2025年起全国全面推行电子处方流转,纸质处方逐步停用。建议提前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并绑定亲情账户,老年人购药可优先选择到店自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