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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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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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社区医疗机构报销50%,非社区医疗机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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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费用门诊:社区医疗机构50%,非社区医疗机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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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内自付,超过部分按比例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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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项目(如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先自付一定比例,其余部分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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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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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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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级医院65%,二级医院85%,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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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职工医保60万元,超限部分由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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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病种
- 门诊精神病、艾滋病、家庭病床等按定额结算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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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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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门诊: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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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与职工医保类似,但起付标准可能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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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报销比例与职工医保一致,但封顶线可能低于职工医保
三、其他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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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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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费用 :因突发重病抢救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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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侵权 :经法律文书确认的医疗费用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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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符合规定的生育相关费用可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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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退休职工报销比例高于在职职工,具体分段标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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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线 :职工医保6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含新农合)封顶线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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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保存完整医疗费用票据,如发票、检查清单等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南京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