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内医保跨市报销政策,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荐)
-
适用范围
- 参保人员持社保卡在异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可自动按参保地政策报销,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
办理流程
-
备案 :参保人需在参保地医保部门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线上平台(如全国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线下窗口办理。
-
就医结算 :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系统自动计算报销金额。
-
-
注意事项
-
不同城市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
部分城市(如沈阳、抚顺等)试点实现“十秒结算”,需确认居住地是否支持该服务。
-
二、手工报销(适用于未开通直接结算的情况)
-
报销材料
-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保卡或社保卡、就医病历或相关证明、异地就医备案表(如适用)。
-
报销流程
-
垫付费用 :在就医地医院垫付医疗费用。
-
提交材料 :携带上述材料到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报销,审核通过后领取报销款。
-
-
报销比例差异
- 未备案时,报销比例可能降低20%;有转院证明可降低10%。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范围 :覆盖门诊、住院、特殊疾病门诊等多方面,但具体比例和起付线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
缴费要求 :需满足当地医保缴费记录和年限要求。
-
异地居住人员 :长期居住人员可申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退休人员及长期异地工作人员为重点服务对象。
建议优先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以减少报销流程和费用垫付。如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当地医保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