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在上海门诊可以直接使用,实现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政策惠及人群
江苏医保在上海门诊直接结算政策主要惠及以下四类人群: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异地安置的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的人员。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长期在异地的人员。
- 确需异地转诊人员:经参保地医疗机构同意转诊到异地就医的人员。
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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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 参保人员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备案,选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或“异地转诊人员”等相应类型。
- 备案时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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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医院:
- 在上海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 这些医疗机构包括上海市的三级医院和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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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 就医时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 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或通过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报销比例
- 异地就医备案后,医保的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不会减少报销比例。
- 具体报销比例可能因医院等级和医疗费用类型而有所不同。
其他注意事项
- 门诊慢特病:确诊恶性肿瘤、尿毒症及器官移植等疾病,且符合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员,建议尽快联系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 生育保险:计划进行产前检查和生育的参保人员,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切勿使用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以免影响生育保险待遇。
通过以上流程,江苏医保参保人员可以方便地在上海进行门诊就医,享受与本地就医相同的待遇。备案后,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无需先行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