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的到天津看病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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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自2023年4月1日起,京津冀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三地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无需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保定市参保人员到天津看病,无论是住院还是普通门诊就医,均视同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但门诊慢特病就医仍需按参保地规定办理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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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比例:在天津看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管理、就医地和参保地监管”的原则进行报销。即执行天津市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同时执行保定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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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报销:对于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等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转入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合规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个人自负比例可能会有所提高。具体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保定参保人员到天津看病,在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需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再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而自2023年4月1日起,在天津看病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