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医保在上海的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参保类型及医疗费用额度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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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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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报销比例60%,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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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地为职工医保,45岁以上职工报销比例60%-75%,45岁以下职工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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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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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参保年限相关,连续参保每满5年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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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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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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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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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参保地为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统一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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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及治疗报销
- 乙类药品按80%报销,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及特殊治疗按70%报销。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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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未备案则无法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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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额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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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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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设有起付线(如3000元)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如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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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说明
若参保地与上海政策不一致,优先执行参保地规定,但报销比例、药品目录等以上海标准为准。
三、示例计算
假设某参保人员在上海三级医院住院花费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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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报销比例90%,可报销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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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符合条件,大病保险再报销2.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5%比例支付。
注意 :具体报销额度需结合个人年度累计医疗费用及起付线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