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大病救助需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或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核心流程包括填写审批表、提交医疗证明等材料,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部门审批发放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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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点
救助对象应优先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或乡镇政府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部分特殊群体(如低保户)可由县级医保部门直接办理。 -
所需材料
需准备医疗救助申请书、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住院发票、出院小结等医疗证明,低保户还需提供低保证明材料。 -
审批流程
街道或乡镇部门初审后上报至县级民政或医保部门核准,符合条件的将通过公示并发放救助金,全程需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及时提交完整材料并关注审核进度是成功申请的关键,若对流程有疑问可咨询当地民政或医保窗口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