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本级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人员身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 医疗机构级别对应的报销比例
-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 90% 支付。
-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 85% 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 90% 支付。
-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 80% 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 85% 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 90% 支付。
2. 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
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报销比例提高 5%,例如:
- 一级医院报销比例提升至 95%;
- 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90% 和 95%;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85%、90% 和 95%。
3. 特殊人群的报销政策
- 学生和儿童:在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中,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55%,二级医院为 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 65%。
-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中,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 50%,二级医院为 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 65%。
4. 门诊报销比例
山东省医保门诊报销比例也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为 8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 70%;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 60%。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 5%。
总结
山东省医保报销政策旨在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提高门诊和住院保障水平。报销比例因医疗机构级别、参保人员身份及费用范围而异,具体比例和政策内容可参考当地医保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