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时,符合医保范围的费用会自动实时结算报销,无需额外申请。系统直接扣除医保账户金额,个人只需支付自费部分。以下是具体规则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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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报销条件
需持有效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上海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且诊疗项目、药品、服务设施属于医保目录。门诊起付线(每年300元)需先自付,超出门诊报销比例(如一级医院70%)部分也需自行承担。 -
报销流程
挂号、缴费时出示医保凭证,系统自动识别可报销金额。例如:总费用500元,若医保目录内400元,则按比例报销(如70%),实际支付=500-(400×70%)=220元(含100元自费项目)。 -
特殊情况处理
急诊未带医保卡可先垫付,7日内凭材料到医院补结算;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否则可能降低报销比例或无法自动结算。 -
查询方式
通过“随申办”APP或医保官网实时查看报销记录,年度报销上限为门诊50万元/住院53万元(2025年标准)。
提示:非医保目录项目(如特需门诊、部分进口药)需全额自费,建议就诊前确认医院和项目的医保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