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医保政策,医保卡的使用规则如下:
一、医保卡本人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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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仅限本人使用
医保卡与个人身份绑定,不可直接用于他人就医、购药或报销医疗费用,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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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限制
异地就医时,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不可直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需通过异地就医备案和家庭账户共济功能实现部分费用报销。
二、南京医保卡家庭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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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的共济情形
南京市职工医保支持 家庭共济功能 ,允许参保人员将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的部分,授权给配偶、父母、子女在南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范围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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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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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我的南京”APP设立家庭共济关系,绑定江苏省内参保的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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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至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建立家庭共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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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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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参保人只能属于一个家庭账户,且家庭账户创建后不可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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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南京市内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参与共济,跨省医保卡无法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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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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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父母就医 :若外省父母在南京就医,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再通过家庭账户共济支付个人自费部分,但医保目录内的费用仍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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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允许使用他人医保卡(需授权)在定点药店购药,但住院费用需通过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不可用他人账户垫付。
总结
南京医保卡 不可直接让他人共用 ,但可通过 家庭共济功能 实现个人账户资金的合理使用。若需异地就医或长期慢性病用药,建议提前办理异地备案和家庭账户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