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医保起付线是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之前需要自己承担的费用额度。扬州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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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区:
- 一级医院400元。
- 二级医院600元。
- 三级医院800元。
- 转外医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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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
- 一级医院400元。
- 二级医院600元。
- 转县(市)外医院1000元。
扬州居民医保门诊报销也有起付标准,普通门诊的起付标准为100元(签约家庭医生50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报销50%,年度支付限额为500元(签约家庭医生600元)。两病门诊的起付标准为200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区域卫生服务中心报销50%(签约家庭医生55%)。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疾病的起付标准均为500元(签约家庭医生4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累计计算。
了解扬州医保起付线的具体规定,有助于参保人员合理规划医疗支出,确保医保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