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居民医保2024年报销政策
- 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同一统筹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递减100元。
- 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以下,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75%,三级70%;1万元至5万元,一级85%,二级80%,三级75%;5万元以上,一级90%,二级85%,三级80%。
- 最高支付限额:同一统筹年度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含门诊医疗待遇)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 特殊人群优惠: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和重度残疾人员,起付标准减半。
住院报销政策详细解析
起付标准
- 首次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起付标准分别为三级1500元,二级700元,一级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 多次住院:同一统筹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最低支付标准为三级1100元,二级300元,一级100元。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以下: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75%,三级70%。
- 1万元至5万元: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5%,二级80%,三级75%。
- 5万元以上: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85%,三级80%。
特殊人群
- 优惠政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徐州市各级《特困职工证》《困难职工证》的家庭成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起付标准减半执行。
最高支付限额
- 年度限额:同一统筹年度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含门诊医疗待遇)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其他医保待遇
门诊医疗报销
- 门诊统筹: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政府举办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30元,统筹基金补助比例为50%,一个统筹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为380元。
高值药品专项保障
- 抗肿瘤靶向药:建立专项保障和门诊单病种用药机制,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购药,医保均可报销,报销比例为60%。
多层次保障机制
- 商业保险:已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还可以参加“江苏医惠保”“惠徐保”等商业保险,增加医保目录内自付和政策外自费等费用的保障。
通过以上政策,徐州居民医保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全面的医疗保障,有效减轻了个人和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