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覆盖普通门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及慢特病治疗,报销比例最高达90%,年度限额最高1.2万元(含产检),基层医疗机构待遇更优,且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
-
普通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报销90%,乡镇卫生院和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0%,年度限额500-600元。2023年起取消起付线,省内跨区就医无需备案,直接结算。 -
“两病”门诊专项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及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无起付线。同时患两种疾病年度限额2000元,覆盖检查及治疗费用。 -
慢特病与产检待遇
37种慢特病(如恶性肿瘤)按住院比例报销,年度限额8000元(多种病1万元),起付线150元。产检费用可报销600元,与普通门诊合并后最高享1200元额度,乡镇卫生院报销85%,三级医院50%。
参保人可通过“贵州医保”线上平台登记产检或查询待遇,政策持续优化基层医疗倾斜,减轻群众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