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居民医保生育报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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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
- 政策范围内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与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按照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有关规定执行,保障标准最高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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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医疗费:
- 住院分娩以及因并发症、合并症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标准执行,与居民医保年度最高限额合并保障,不设起付标准。
- 具体报销比例为: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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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医疗费:
- 流/引产发生的住院或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照居民医保住院或者普通门诊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报销标准
- 顺产: 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
- 助娩产: 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 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 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700元、一级医院1400元。
- 住院人工流产术: 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 门诊人工流产手术: 支付标准为: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450元。
报销流程
- 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女职工不需办理生育备案登记,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持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时结算,按政策享受待遇。
- 提交报销材料: 包括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如有)、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相关证明、婴儿出生证等。
- 报销款打入银行账户: 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报销款打入指定银行账户。
以上就是武汉市居民医保生育报销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具体问题,建议直接咨询相关医保部门或医院财务部门。